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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载] 快递电子烟也犯法?检察机关:与非法经营烟草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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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5 20: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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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讯 记者 田之路

成都龙泉的陈某,2018来进了一名牌香烟和电子烟,通过快递在网上售卖。烟草局的执法人员敲开他的门后,发现陈某系无证经营。目前,陈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龙泉检察院批捕。

自2018年3月起,陈某伙同他人将龙泉的一处租住房作为仓库,并利用快递公司发货非法经营电子烟及常规卷烟。11月14日,烟萆专卖局执法人员在上述仓库屋内查获Marlboro、Heets、MEVIUS等品牌新型不燃烧电子烟及常规卷烟1000余条,市场价值40万余元。经四川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查获的Marlboro、Heets、MEVIUS等电子烟均为真品IQOS、 PLOOM等类型卷烟。

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等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所以电子烟也属于烟草制品。根据《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对烟草实行专卖许可制度,故非法经营电子烟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

目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非法经营电子烟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这是我省首例批准逮捕的非法经营新型不燃烧电子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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