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左耳@一块洞 于 2015-8-4 16:36 编辑 <br /><br /> 《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昨召开立法听证会,21名听证代表中19人赞同,但称草案的许多条款仍须细化 突发事件政府能否征用个人财产?此前在民间引发巨大争议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昨日上午召开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对于草案中突发事件在情况紧迫时可“强制征用”个人财产的规定,21名听证代表中,只有2人反对。但所有听证代表都表示,草案中如何界定突发事件,征用个人财产的程序,征用后如何进行赔偿等许多条款仍须细化。 讨论激烈 19人赞成2人反对 听证会代表发言阶段一开始,就同时有两个人举手争取第一个发言,此后每当一个听证代表发言结束,会场上总有两三只手举起,争相发言。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个人财产。昨日到场听证的21人中,16人进行了现场发言,其中2人持反对意见,余下未发言的5名代表在会后递交了书面意见,同样赞成应急征用的做法。作为反对者之一的律师赵松认为,强制征用个人财产的规定须出自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目前,关于征用个人财产的程序、补偿标准以及事后的司法救济,国家均无相关法律进行规定, “现在出台这一规定,不合时宜。” 不过,虽然草案获得了19张“赞成票”,但赞成者同样认为草案中的绝大部分条款需要细化,比如如何界定突发事件、征用个人财产的程序、征用后又该如何进行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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