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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信息] 10月20日至11月18日间旅客坐火车禁带菜刀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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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09: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资阳
本帖最后由 左耳@一块洞 于 2015-8-4 12:35 编辑 <br /><br />      (成铁公宣 记者 袁勇 实习记者 鲍泰良)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记者从成都铁路公安处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安部和铁道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铁路实施旅客携带物品和托运行包安全检查的通告》,并公布了《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通告》规定从10月20日至11月18日期间,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包从严实行安全检查。通告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例如,严禁旅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律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成铁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应自觉接受、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列车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可疑物品的,旅客应自行取出并接受进一步检查。坚持携带上述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工作人员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违反禁止携带物品和托运行包安全检查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铁路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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