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左耳@一块洞 于 2015-8-4 15:12 编辑 <br /><br />
天府新区3大资金支持政策 制图姜宣凭 省政府出台十项政策力挺天府新区: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区重大基础设施等建设 建成推进科学发展的示范区、产城一体发展的样板区、内陆开放高地的前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社会繁荣和谐的首善区 十项优惠政策 1 设立天府新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生态绿地系统主干工程建设。 2 从2012年起5年内,新区新增地方财政收入除中央分享税收和省级固定收入外全额用于新区建设。 3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支持新区内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优先投向天府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4 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由三市按规定自主确定。 5 加大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的政策支持。2020年12月31日前,对设在天府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12年起根据企业对新区的贡献给予支持。 6 新区的现代物流、企业总部、金融、研发、设计等高端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电等要素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业标准执行。 7 对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按照规划和建设需要优先保障。 8 支持新区金融业发展。新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省政府审批权限授权于三市人民政府。省级财政在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时,对新区建设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激励。 9 实行高效便捷通关。对新区范围内企业按有关规定推行“低风险快速放行”和“低风险单证审核”方式,通过口岸海关进出口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简化成都双流(微博)国际机场海关与省内其他海关业务现场的转关手续。 10 实施人才引进特殊政策。对新区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其住房、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享受我省人才引进有关优惠政策。 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杨东 梁波(微博) 石莉芳(微博) 邓宇(微博)北京报道 为大力支持天府新区建设,我省正在构建从国家级到省级、市级、县级的优惠政策体系。8日下午,成渝经济区建设四川推进情况暨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情况介绍会在北京举行。副省长王宁在会上透露,省级层面的支持政策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即将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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