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庆长假的结束,自驾游的市民纷纷回城,假期车流量大,发生交通意外在所难免,而很多时候双方当事人为了能尽快解决问题,一般会选择在没有双方保险公司参与的情况下,由交警出面协调,然后达成“各修各车”的协议,最后由双方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保险专家建议,这种做法还是慎行为好,否则可能在后期理赔过程中给自己带来麻烦,车险是车辆所有人及车辆驾驶人的必备保障,但保险并不是万能的,有很多车主对车险的认识存在误区,最后理赔的结果与预期相差甚远,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全险不等于全赔 部分车主认为,车子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都不会带来财产损失,因为保险公司会“全赔”。其实“全险”并不等于“全赔”。 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自燃险等主要险种。“全险”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 买了“全险”,但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当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如果没买盗抢险,车辆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涉水行驶损失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并且,即使买了对应的险种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也仅按照各险种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来承担事故损失,针对发生除外责任的几种情况也是不赔的(如酒驾、逃逸、未年检等)。同时,理赔额度还受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限制,也不是所有损失都能赔付。还要提醒的是,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用药规定赔偿的,不合理用药以及与事故无关的用药,也是不赔的。 还有就是千万不要超额投保,专家建议,最明智的选择是足额投保,就是车辆实际价值是多少就投保多少,一旦出险造成全车损毁可以得到足额赔付,消除后顾之忧。 必须先定损后修理 据悉,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保险专家建议,出险后应先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具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还有需要提醒的是,车主不要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其实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从中获取差价。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车险理赔5大误区 误区1 上了“全险”出险了就全赔 误区2 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误区3 先修理后报销 误区4 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 误区5 委托修理厂理赔 这样理赔快 报案: 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报案。 保护现场: 保险查勘员到来前要保护现场,以便判定保险责任;如现场会造成交通堵塞,在征得交警同意后,可对现场完整拍照并将车移动至路边等候。 定损核价: 妥善保存交警开具的事故证明方便查勘员定损。 单证: 出险后,被保险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提供相应的单证,按照报案时工作人员的要求准备材料,递交理赔所需要单证后,即可等待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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