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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州城事] 幸福简阳 美在文明 | 曝光台: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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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0 10: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成都
狗狗很可爱
但养狗狗的你
身上自然多了份责任和义务
下面这些不文明行为
你可要注意了!

近日,记者在城区走访时发现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其中,遛狗不拴绳宠物犬到处便溺的问题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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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东滨路郁郁葱葱,傍晚余热过后空气清爽,许多市民在这里休闲、散步、遛狗,但部分市民却没有拴绳遛狗,采访中,这些养犬人表示,自家宠物不会咬人,因此不用拴绳。可市民李女士说,之前经常带女儿在河边散步,但女儿被不拴绳的宠物狗吓到以后,就只愿意在家附近散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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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意见:

“有些小朋友喜欢狗,但狗也会吓到,甚至咬到小朋友,狗主人不好意思,家长也很心痛,这种大家解决起来也会有矛盾。”

“经常在小区、公园的草坪、路边等地看到宠物粪便,出门一不小心就会‘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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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宠物粪便
不仅给市民出行带来困扰
也给环卫工人增加了清扫负担
还影响着城市环境的美丽

市民呼吁:

“环卫工人打扫的干干净净的,狗狗要是拉了,你就用纸把它捡了,有些老年人眼睛不好,容易踩到摔跤。”

“我觉得养宠物还是要讲社会公德心,我们应该树立起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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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市公安局联合市级相关部门
开展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切实增强市民群众文明意识
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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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射洪坝街道东滨路滨江公园,整治行动小组对遛狗不拴绳、犬只随地拉撒、犬只进入公共绿道、遛狗不避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耐心劝导,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了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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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核查犬只电子犬证35只,现场制止未系犬绳2起、放任犬只进入绿地13起,温馨提示遛犬人避让行人和老弱病残小30余次,对市民群众开展了依法养犬持续性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市民文明养犬的自觉性,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知识多一点
不文明养犬行为
不仅影响城市形象
还会受到法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

希望市民在携犬外出时
除了采用牵引带牵引
也要备好相关卫生用品
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别让自家的养宠之乐
变成他人的烦恼之源

杨皓萌 王宏羽

来源:简阳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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