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类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区别: (一)电动自行车: 属于非机动车,具备有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55kg,最高车速≦25km/小时,无需驾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年满18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6至18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骑乘电动自行车建议佩戴安全头盔。 (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 属于机动车,最高速≦50km/小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4kW,该类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该类车需申领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电动二轮摩托车: 属于机动车,最高车速≧50km/小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该类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该类车需申领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驾乘电动两轮摩托车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三)电动三轮摩托车: 属于机动车,该类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该类车需申领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乘电动三轮摩托车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四)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四轮助力车): 属于机动车,该类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该类车需申领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 市场上销售的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二、三轮电动摩托车、四轮电动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法定要求的,无法登记上牌。二、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 对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未按规定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对未按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上路的,认定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依法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可以并处7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悬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号牌的,按涉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留车辆。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入户的电动车属性进行确认,若该事故车辆属于机动车,则需要持有准驾该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若不具备相对应的驾驶证将在事故中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并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如何处理?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机动车上户所需资料: (一)电动自行车: 1、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2、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3、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 (二)电动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六、简阳市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机动车上户地址: 1、电动自行车上户地址: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简阳市赤水街道回龙寺村7组 2、电动机动车上户地址: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简阳市赤水街道回龙寺村7组 简阳市蜀瑞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简阳市简城街道棉丰村6组 简阳市陵洲汽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简阳市简城街道五友大道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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