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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载] 9月1日起 全市天然水域全面禁捕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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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8 13: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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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钓鱼爱好者们注意了——从今年9月1日0时起,我市将进入史上最长的禁渔期!记者今日获悉,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已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自2020年9月1日0时起,禁捕期暂定为10年。
      此次禁捕有何依据?
      根据《通告》,此次的禁捕通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 9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 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 12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
      禁捕区域有哪些?
      覆盖全市天然水域。自2020年9月1日起的10年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有无专项(特许)捕捞?
      禁捕期间,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监督管理
      《通告》规定,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使用拖网、围网、地笼网、罾网、滚钩等禁用渔具,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违反禁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休闲垂钓还允许吗?
      对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钧(单钩),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的垂钓行为,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据悉,《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市民们倘若发现违法行为,均可拨打成都市农业农村局028-61883500,成都市公安局110、 028-86409600 (环侦支队值班室),成都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进行举报。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陈泳 编辑 李旻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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