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州网-简阳人的网上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978|回复: 0

[好吃推荐] 违规“灭活罂粟粉”成火锅店烧烤店秘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3 10: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资阳
本帖最后由 左耳@一块洞 于 2015-8-4 15:33 编辑 <br /><br />
2011年05月03日09:45  中国经济网

  有些火锅店的锅底鲜香诱人,有些烧烤店的烤鱼烤肉味道独特,几天不吃就心痒。市场曾有传言称,其秘方就是添加了罂粟之类的相关粉末,真是这样么?
  连日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记者与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发现,在汉口民权路化工原料一条街上,有商家偷偷销售一种名为“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的食品添加剂,初步检查账本显示,该商家去年以来购进250公斤产品,至少有140多公斤去向不明,极有可能流入餐饮单位。
  50元可以买400克 神秘“黄粉”香气扑鼻
  举报人陈先生告诉记者:为了避人耳目,这种“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被称之为“黄粉”,在一些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批发市场上都可以买到。
  7月8日,记者与陈先生一同来到汉口民权路93号调味品门面。“我刚开了一家火锅店,同行说锅底放点特殊料会鲜很多,想要买点所谓灭活罂粟粉,听说你们这有卖?”陈某进入店门后称。
  店内负责的是名四十岁左右的女子,她打量了一下陈某后,便吩咐伙计到后面2楼仓库去拿。
  不一会儿,伙计把一袋黄褐色粉末扔在桌子上,“这就是你要的。”记者看到这袋粉末就是一个透明的真空包装,没有任何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的标注。
  看到陈某半信半疑的表情,店内女子称,这就是“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以前卖带有外包装,现在把外包装拆了,只卖内包装,搞餐饮的应该都晓得,拿回去给厨房师傅一看,保证没有问题的。
  这名女子说话同时,开出提货单,上面注明是“黄粉”。她解释,买卖这种东西,都不叫罂粟粉,统一称为“黄粉”。
  这袋净含量400克的“黄粉”喊价50元。记者打开闻了一下,粉末异常芳香。伙计称,拿回去用热油一滚,烫一下还香些,还有店面把这种粉末取名“奇子香”、“魔油”等。
  “黄粉”产自云南 生产许可证竟涉嫌伪造
  食品添加剂属于国家食品质量安全(QS)强制认证管理,所谓“黄粉”是否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是否获得生产许可?带着一连串问号,记者向武汉市质监部门进行举报。
  7月14日,武汉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民权路93号调味品店进行检查。
  很快,执法人员在2楼仓库发现大量“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
  包装上显示,这些产品是云南味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竟然标注获得云南卫生许可证(云卫食证字号[2007]第530102005782号),甚至还打出“QS”标识。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云南省昆明市五化区卫生局,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味霸公司的云卫食证字(2007)第530102005782号,是该公司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常手段取得,已于2008年3月25日被撤销。
  细心的质监执法人员也对味霸公司提供的生产许可证进行查询,却查不到相关QS编号记录。通过云南省质监局部门了解到,今年1月昆明市质监局已对味霸公司冒用QS标志、无证生产进行了处罚,同时建议对该企业进行取缔。
  火锅店、小餐馆是主要买家
  据初步统计,现场总共约有103公斤“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其中包括17箱整箱包装。产品生产日期大多是2007年10月30日,保质期为18个月,目前已经过期3个月了。
  执法人员查看库存账本发现,2008年该店购进总共50箱“黄粉”,现在仅存不到20箱,折算下来有140多公斤去向不明。“没有卖呀,这些都退货了。”店老板赵某起初辩解道,然而在检查中,她却不能提供相关退货凭证,才承认确实销售了一部分。
  前些天销售的无包装的“黄粉”是什么?执法人员询问道。
  赵某称,黄粉就是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都是味霸公司生产的。外包装并不是她撕掉的,因为很多餐饮企业怕被人知道秘密,购买这种调味品时都指明不要包装,于是她专门向厂家订做了这种没有外包装的产品。
  据了解,这些产品主要卖给市内部分火锅店、小餐饮店。每锅用15-20克就可以了,算下来每次使用成本不到2块钱。
  华农专家 灭活不能去“毒”
  在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如果他们知道餐饮企业偷偷添加了有罂粟籽油脂的成分,他们是绝对不会去吃的。
  记者在包装上看到,味霸公司生产的“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主要配料为灭活罂粟籽、天然香辛料,宣称放在菜肴汤煲中,有增味、提鲜、去腥的特效。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院长潘思轶介绍,罂粟包括枝、叶、壳等,其中籽中的吗啡含量相对较少。所谓“灭活”,是指经过钴-60对罂粟籽进行辐射,使其失去生物活性,丧失生长发芽的能力。他称,种子通过灭活后只是没有了繁殖能力,但本身成分不变,对这种调料消费者应该慎用。
  记者从省卫生部门了解到,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早在2005年就发布了《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罂粟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品。( 张乐克 张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小黑屋|手机版|雄州网 ( 蜀ICP备10022193号-9

Copyright 2015 最新最精彩-社区论坛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